什么是公益诉讼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深刻指出,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时进一步强调,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公益诉讼是指对于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依据被诉对象的不同,可进一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目前,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限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
公益诉讼的特点:
较之于传统诉讼,公益诉讼有其自身特点,目的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非某个人的私益;受案范围是特定的,目前公益诉讼受案范围限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起诉主体特殊,是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诉讼。
公益诉讼的任务: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督促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