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活动中,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以“四查”为抓手,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一查履行责任情况。一是主体责任全面履行。及时传达学习。接到市院通知后,检察长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另外通过将《通知》贴内网、发微信、部门讨论学习的多种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全院大会上,检察长要求全院干警要拼弃不以为然的态度,严禁遵守通知要求,严格遵守“八项规定”,严防“四风”反弹。各分管领导要抓好分管部门的教育管理,确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下属,做好表率。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者一律按规定查处;院党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班子成员逐人逐项全面梳理,进行自查,说明原因,提出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二是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纪律规定、健全体系、完善监督方法,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纠正“四风”问题长抓不懈。
二查宣传教育情况。该院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制定《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学习制度》,倡导全院干警“学习永远”在路上,进一步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院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8次,召开全院干警重学“中央八项规定”及严防“四风”反弹的相关文件3次,学习“回头看”文件精神1次,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履行职责不到位等典型案例7次,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三查制度执行情况。该院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车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干警到基层交纳伙食费有关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16项制度,以制定制度为抓手,管好源头,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下乡入户交纳伙食费、“干警个人事项报告制”、“廉政档案”,如实填写上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等制度的执行。禁止全院干警收受经包、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严禁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干警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进一步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从制度上保障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
四查监督执纪问责情况。该院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采取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断践行“四种形态”,紧盯院内“三公经费”开支、财务制度管理,紧盯年节假日,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市委要求,对“六个严禁”、防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整治整改落实、巩固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2018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开展了专项检查,经查,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发生,“四风”问题未出现反弹;每季度对“三公经费”的开支进行专项检查,不定时开展内部监督,未发现干警有收受经包、礼品礼金及各类购物卡,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干警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违纪违法;上半年未接到干警违法违纪举报电话。
该院上半年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执纪问责”任重道远,下步工作中把“四风”问题等作为纪律审查重点,紧盯享乐奢靡,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规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监督的从严查处,严格追责问责,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