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沽源县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了听证会。与以往不同的是,考虑到正值春耕农忙时节,为了不影响农业生产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为了案件当事人少跑路,该院检察官带案下沉基层一线,在长梁乡狐狸沟村举行了该村村民徐某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拟相对不起诉现场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 2021年12月16日,沽源县长梁乡狐狸沟村民徐某某发现同村李某某家的母牛在其母亲旧院内吃青玉米,后徐某某用自制尖头钢筋类锐器故意捅伤该牛脖颈处,致使该牛死亡。案发后,徐某某于同年12月20日被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该案进入检察环节后,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证据材料,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主动走访有关村民,摸清了案件来龙去脉。综合考量,该院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拟对徐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并通过深入乡村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帮助村民提高法治意识,促进邻里和谐。
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民监督员、乡镇政法委员、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办案单位干警等人员参加。会上,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拟相对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介绍,在乡村两级参会人员发表意见后,由听证员进行了公开评议。大家一致认为,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双方达成赔偿谅解,检察机关拟做出相对不起诉意见有利于邻里关系修复,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参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拟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下沉一线能动履职,用身边案例积极普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检察听证进乡村是沽源县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该院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新时代检察担当。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推进公开审查听证工作,以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把法治关怀带到群众身边,简化操作程序,实现公开听证的便民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