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2月25日沽源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沽大常函〔2019〕11号),现将我院相关人员信息公布如下:
免去:
卜玉琨同志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袁小毳同志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乙霏同志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魏满萍同志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吕晖同志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秀峰同志任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委员
特此告知
沽源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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