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内设机构整合、人员任职调配及
党组分工的决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厅字〔2017〕44号)和省院《关于完成好市县两级院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经2018年2月1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原有各内设机构进行“大部制”整合,并对全院干警按照人员分类改革的要求进行岗位调整并重新任职,现将机构整合、人员任职调配的决定通知如下。
一、机构整合调整及职责划分
全院共设5个大部,分别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部、综合保障部。
侦查监督部职责:负责侦查监督工作、两法衔接工作、环境保护检察工作;
公诉部职责:负责公诉工作、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民事行政检察部职责:负责常规民行案件办理、公益诉讼工作;
案件管理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工作;
综合保障部:负责办公室工作、政治处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研究室工作(含检委会工作)、法警工作、检察技术工作;
二、人员任职及调配
(一)人员任职:
侦查监督部:赵东升任部长,张文任副部长;
公诉部:李毓胜任部长,张红强任副部长并兼任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主任,王志信任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室主任;
民事行政检察部:马相飞任部长,周成志、安首根任副部长;
案件管理检察部:卜玉琨任部长,孟晶任案件管理检察室主任,高继东任控告申诉检察室主任,李娜任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
综合保障部:薛春河任部长并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占坤任副部长兼任政治处主任;设立纪检监察室,由齐九燕任主任并兼任研究室主任;设立检察技术室,由乔磊任主任;设立法警工作室,由刘晓明任主任并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人员调配
陈建忠、李向阳调整到政治处工作;
张汉斌、刘铁源、马俊武调整到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石晓旭、庄明晓调整到侦查监督部工作;
陈辰调整到案件管理检察室工作;
周立峰调整到控告申诉检察室工作并负责公益岗联络工作;
刘海燕调整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工作;
李天石调整到综合保障部档案室工作。
除上述任职及调配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调配至各工作室的人员,除完成本工作室工作以外,还要完成部长统一安排的部内其他工作。相关人员的任命,由院党组按照组织程序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研究通过。
三、院党组分工
按照2018年2月2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组分工如下:
曹宏宇检察长主抓全面工作;
卜玉琨分管案件管理检察部工作;
王克翔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崔建功分管侦查监督部、综合保障部工作;
任源锦分管公诉部工作;
马相飞分管民事行政检察部工作;
薛春河主管综合保障部工作。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