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院四项措施推动人才培养工作
今年以来,沽源县院按照省院“五检”总体工作布局要求,紧密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努力营造“我要成才,我能成才”的浓厚氛围,为培养人才、发现人才、使用人才搭建平台,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成才愿望,促进了检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一是健全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在总结以往人才教育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遵循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着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先后出台了《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规定》、《关于青年干警跨岗交流的规定》、《关于司法考试奖励的规定》、《中层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等相关制度文件,为人才的教育培养、成长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是开展岗位专项业务培训。着眼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参加省、市院组织的专项培训20多人次,举行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2次,努力打造学习型检察院。按照分层次培养的思路,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举行“拜师认徒”仪式,实行跨岗交流;对业务骨干交叉、兼职使用,实现了捕诉一体化、自侦一体化。通过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使法律理论丰厚的知识型骨干向能力型转变,使实践经验丰富的能力型骨干向知识型转变,促进了干警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缩短人才成长周期、节约培养教育资源,在补充缺编员额时,重点招录硕士研究生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有志从事检察工作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尤其是2016年,共公开招录了5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和3名硕士研究生,至此该院硕士研究生已达5名,为检察队伍输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活力。
四是鼓励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积极挖掘现有人才潜力,提倡、鼓励年轻干警参加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并为干警外出学习深造提供时间和条件,把干警自己的努力与组织的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该院又有2名同志法律专业本科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