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静列席沽源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审判委员会,听取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讨论。董静检察长对案件定性、犯罪事实认定等方面发表意见,均得到审判委员会的一致认可并被全部采纳。
该案系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因证据发生变化,需重新核实案件相关事实。董静检察长非常重视补充侦查工作,详细了解案情并亲自指导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克服疫情期间取证难等相关困难,最终使该案成功审结,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达到有机统一。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加强审判监督、优化审判质量,有利于法、检两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和沟通,也有利于统一双方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意见,在构建诉判活动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格局,促进审判公开, 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