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7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9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对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及时组织召开党组会,学习传达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会议精神,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二是坚持压实责任,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措施、责任、时限,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调度和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务实高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检察长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确保整改工作平稳落地。三是立足标本兼治,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巡察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33个,制定了63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3条。市检察院移交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不存在巡察组移交立行立改事件和信访件的情况。
(一)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抓落实动力不足方面
1.针对“第一议题制度执行效果差”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了本院党组会“第一议题”实施方案。二是制定了本院2024年度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计划。三是巡察反馈后至2024年12月底,我院共组织召开党组会12次,其中第一议题均安排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均附有“第一议题”呈批单和台账。
2.针对“理论学习敷衍不认真”问题。一是制定了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开展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研讨方案。二是组织领导班子进行集体学习研讨并进行会议记录,对班子成员撰写的学习调研报告进行登记存档,定期督促。三是创新学习方式,召开了青年干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交流研讨会。四是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组成员进行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内容的测试。
3.针对“以人民为中心政治理念贯彻不到位”问题。一是通过院领导协调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县财政局,我院向县委政法委申请,2023年涉及8人6.7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已发放到位。二是农民工工资支持起诉工作4起,关于督促行政机关对保障房租进行催缴工作方面,已向沽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起检察建议书。三是针对小区、小区密集型区域消防问题已向沽源县消防救援大队、沽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放检察建议书,联合消防队开展常规化协作。四是专项涉薪类案件已办理1起,向相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书1份。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程度不够”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了《沽源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台账》,对照县委要求和工作安排,细化本院工作举措。二是第一检察部对办理的涉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以及全县涉知识产权工作撰写了经验材料,积极鼓励青年干警撰写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相关调研,对研究成果突出的干警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5.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问题。一是制定了《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召开党组会听取部门工作汇报并安排部署本院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加强党组织自身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方法和路径。
6.针对“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收到本次巡察的反馈意见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对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认领。二是对本次巡察整改情况进行党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三是严格落实巡察任务整改责任交接机制。
7.针对“对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整改效果差”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配备1名专门的工作人员每月汇总梳理上下班签到签退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干警定时督促提醒,必要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针对“未序时记账”问题,财务部门已作出相关情况说明,今后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记账。
(二)尽职尽责有差距,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深入方面
1.针对“核心业务推动不力、持续垫底”问题。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对考核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导致成绩垫底的关键因素,明确问题所在,在2024年度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考核中排名第五,名次有大幅度提升。二是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精准筛查、精细办理、精益管理”三步走,持续加强典型案例培育,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获评最高检典型及推广交流案例2件,获评省级典型及推广交流案例9件。
2.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不畅”问题。一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召开5次座谈会,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平台操作能力。
3.针对“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执行不规范”问题。第一检察部召开“捕诉一体”专题会,对出现未执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建立规范“捕诉一体”相关机制,明确专人对“捕诉一体”办案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进行备案说明,严厉杜绝无特殊情况不执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
4.针对“检察官办案中亲历性不足”问题。第一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对出现此类问题的作出情况说明,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直接审查意识,强调亲历性在办案中的重要性,将亲历性作为办案质量的重要评价标准之一,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因检察官办案质量不高、办案能力明显不胜任的,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检察官进行惩戒。
5.针对“数字检察工作业务不熟练,应用水平不高”问题。一是组织检察人员参加案卡填录相关的培训课程,学习《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标准和说明》等文件,掌握正确的填录方法和技巧,鼓励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提高案卡填录的准确性,研究制定了《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多举并措强化业务数据监管工作方案》,对发现的案卡填录错误问题,及时反馈给办案人员,并在部门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警示作用,案管部门加强对案卡填录的监控,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二是成立数字检察办公室,业务部门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本部门的数据模型创建及应用,召开数字检察工作会议2次,研究建立了沽源县涉案财务检察监督数字模型。三是数字办对各部门进行任务分解,加大模型应用力度,在2024年底,业务部门应用模型立案各1件。
6.针对“检务督察日常工作有差距”问题。一是充分发挥检务督察作用,不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强化驻沽源县看守所检察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工作站位,按照工作要求完成驻所日常工作,认真落实谈话制度,明确驻所检察人员的责任清单,定期对派驻看守所检察工作人员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三是严肃工作作风,对干警安某和杜某某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且责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检查,加强对干警日常工作及上下班管理,细化公务用车派车、收车管理制度。四是在巡察期间上班迟到、值班脱干警进行全院通报。
7.针对“信息及档案管理有不足”问题。一是自2024年10月以来,沽源县检察院案件信息107件。二是研究制定了《沽源县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立卷归档办法》,严格按照制度及时进行归档。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研究制定《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每半年召开党组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用案例来警醒干警,无论从生活还是工作上用严的标准要求自己。四是“一把手”对2024年调整的3名股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及时对今后新任职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针对“纪检监察组监督作用不充分”问题。一是积极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院进行日常监督,参加我院党组会1次,民主生活会1次。二是对上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增强巩固监督质效。
3.针对“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增强过紧日子的意识,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制定《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增强过紧日子意识 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实施方案》。
4.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问题。严肃工作作风,对出现此类问题的干警进行批评教育,并作为反面典型教育警示全体干警,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5.针对“办公室收文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立收文登记制度,将涉密与非涉密文件分开管理、保存,每天派专人负责收文、分发、登记工作,接收文件后按程序登记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编号、标题等,方便查阅。登记完成后根据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分送各领导或各部门进行传阅、执行。
6.针对“无人机管理混乱,无专人管理”问题。安排本院持有无人机驾驶执照的干警对无人机进行管理和操作,规范购置流程,对于新购置的设备按要求及时登记备案。
7.针对“保密纪律意识淡薄”问题。安排有涉密上岗证书的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并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工作,接收文件后按程序登记收文日期、来文机关、来文编号、标题等,做到传阅留痕,传阅后收回由专人专柜进行保存。
8.针对“支出审批不规范”问题。对出现派车时间晚于参会时间情况作出说明,进一步熟练操作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及时改正2023年12月第14号凭证,报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今后工作中严谨工作作风,严格落实费用报销审核制度。
9.针对“附件不全,2024年4月第34号凭证,发放2021年绩效,缺少正式发放表”问题。补全2021年绩效正式发放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财务相关制度规定。
10.针对“账页缺失”问题。补全2023年明细账中的银行存款科目账页,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责任意识,抓好工作落实,严禁此类问题发生。
11.针对“个别科目记账混乱”问题。对于本次巡察出现的此类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财务人员责任意识,认真做好财务工作,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12.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单价599元的4台电暖气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严格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
13.针对“工会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收回2021年的21名非工会会员、2024年的25名非工会会员发放的工会福利,在今后的工会经费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4.针对“工程预算书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工程预算书编制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责成相关负责审核把关的人员认真审核相关合同内容及日期,避免今后出现此类问题。
(四)班子建设存在短板,基层队伍弱方面
1.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差距”问题。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议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三重一大”事项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再执行。
2.针对“基层力量配置不足”问题。一是按照相关规定,配齐驻县看守所检察室检察官。二是按核定编制配备驻塞北管理区检察室人员,配备塞北检察室专职检察官,今后在驻看守所、塞北检察室工作人员配置中,持续优化干警配置,提升工作质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党组织建设有不足,末端管理差方面
1.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变更支部书记,现已有储跃飞同志担任支部书记。二是今后发展党员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召开党组会研究接收预备党员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2.针对“基层党组织工作有短板”问题。一是因党员人数不足50人,经县直机关工委同意,我院已撤销党总支。二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办好驻村工作队同志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三是今后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确保谈心谈话深入、全面。四是补充完整2023年度党费收缴登记表。
3.针对“三会一课工作有缺页,记录失真”问题。一是对2022年、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进行总结,制定2023年度党支部工作要点。二是今后的党务工作中严肃工作作风,杜绝以后出现此类补写会议记录等情况。三是向县直机关工委请示,严格按组织程序整改,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提高认识,巩固责任。全体干警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要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对已经完成的事项,经常进行“回头看”,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取得质效。
(二)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项机制,构建各项工作发展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13-58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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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