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辅助力量建设,满足检察工作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工作。
二、招聘名额
本次共计招聘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3名,凡应聘人员将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本次招聘辅警岗位主要用于检察机关辅助检察官办案、维护检察办案秩序和值班备勤等。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0周岁((1995年8月28日至200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沽源县户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病,无吸毒史,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被开除或辞退经历,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检察院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6.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本人未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
8.符合本公告和职位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未成年管教、劳动教养、治安、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吸毒、嫖娼、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及在读学生;
(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职位表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要求 |
年龄 |
户籍 |
其他要求 |
A 岗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18-30 周岁 |
沽源县户籍 |
限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
B 岗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18-30 周岁 |
沽源县户籍 |
限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男性 |
C岗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
18-30 周岁 |
沽源县户籍 |
限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女性 |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5 年 8 月 28日 - 9月 3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5:00-17:30);
报名地点: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中环西路127号);
报名材料: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内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政治素养、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五、体检、政审、公示
依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审核。
体检与政审由沽源县益民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
根据资格审核、面试和体检、政审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沽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沽政字[2022]43号文件要求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二年期限的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内工资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基础工资按河北省规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劳务派遣公司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被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不准随意更换用工单位。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签订合同、岗前培训的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性质,不占用地方编制。
3、在本次招聘工作中,监督、审核贯穿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学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